白雪秋 余志利:消除“发展性贫困”:理论基础与现实路径
内容摘要: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重消除“生存性贫困”、轻消除“发展性贫困”的倾向,从而导致返贫现象和贫困代际传递的问题。本文基于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以及人力资本学说,论述了人力资源开发对于消除“发展性贫困”的关键作用,并针对扶贫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消除发展性贫困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发展性贫困 人力资源 智力扶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在消除贫困方面也为世界减贫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十八大以后,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了最后攻坚阶段,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在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政府的扶贫力度逐步加大,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我国的扶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因而,在扶贫工作中也存在着重短期效应的问题,特别是重消除生存性贫困而轻消除发展性贫困的倾向,需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矫正。
一、消除“发展性贫困”的现状及其危害
贫困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学术界关于贫困类型的划分,可以总结为“成因分类说”、“程度分类说”和“性质分类说”(陈成文,2017)。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我国采取了不同的扶贫方式,如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和攻坚式扶贫、精准扶贫(乔陆印、何琼峰,2018)。按照贫困程度的不同,贫困分为生存性贫困和发展性贫困。生存性贫困是指个人或者家庭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要无法得到有效和持续地满足,属于极端贫困或者绝对贫困。发展性贫困则是一种相对贫困,一般指个人或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可以得到满足,但缺乏自我发展以彻底摆脱贫困的知识、技能和机会,针对这两种贫困的扶贫方式是生存性扶贫和发展性扶贫,现有扶贫研究中与之分别对应但又有不同之处的是保障性扶贫和开发式扶贫。孙久文和张静(2019)认为保障性扶贫有类似“托底”的功能,解决诸如残疾、重大疾病等开发式扶贫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开发式扶贫是使贫困人口参与生产而摆脱贫困,他们建议现阶段的扶贫工作应从开发式转向开发与保障并重。而本文认为生存性贫困和发展性贫困虽然都属于贫困生活状态,但各自的贫困程度却大不相同,在扶贫工作的不同时期也处于不同的地位。生存性扶贫是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需要,是“输血”,发展性扶贫则是尊重贫困人口的创造性和主体地位,激发其潜能,为其创造彻底脱贫的条件,是“造血”。当前,我国已经处在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决胜阶段,因而,应将消除发展性贫困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一)消除“发展性贫困”的现状
我国的扶贫工作开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当时的中国刚刚开始改革开放,国民收入水平整体上还比较低,因而,缓解生存性贫困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进入新世纪后,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拉大,部分地区和居民的收入已经达到和超过小康水平,而另一部分地区和居民仍挣扎在贫困线边缘。于是,为社会公平计,消除生存性贫困仍然是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可以从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来看我国扶贫工作中重消除“生存性贫困”而轻消除“发展性贫困”的状况。以2016年为例,这一年我国共投入扶贫资金2958.6亿元,其中直接投入农林牧业及相关加工业的共有576.2亿元,占总资金的19.5%;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异地搬迁和卫生设施的建设资金达1294.4亿元,占43.8%;用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只有2.2亿元,只占0.07%;用于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仅有13.8亿元,仅占0.47%。较好的变化是国家加大了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投入,仅2016年,用于农村中小学建设和营养餐计划的资金就达320.2亿元,占扶贫总资金的10.8%。[①]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对有助于贫困人口摆脱“发展性贫困”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还有欠缺,尤其是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还远远不足。
在我国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农村地区,恰恰是农村劳动力学历低并缺少专业技能培训的地区。比如,贵州省是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西部落后省份,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贵州省共有农村贫困人口623万、493万、372万,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8%、14%、10.6%,[②]而同期全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分别为7.2%、5.7%、4.5%。[③]贵州的农村贫困发生率之所以如此之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地区劳动力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且缺乏脱贫致富的专业技能。首先,农村劳动力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据2018年贵州省公布的第三次农业普查公报数据显示,2016年,贵州有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153.15万人,在这些农村劳动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0.8%;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者占3.27%;而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者以及文盲者约占95.93%。[④]较低的整体受教育水平使得贵州的农村劳动力缺少摆脱“生存性贫困”后进一步发展的必要知识和技能基础。其次,贵州省农村劳动力缺乏了解和学习农业技术的渠道。根据对贵州省贵阳、安顺、铜仁、六盘水等4市、12个行政村的100多家农户中留守农民、外出农民和返乡农民的问卷调查,这三类农民中通过乡农技推广站学习种植粮食作物的占2.7%,通过村里组织学习的占1.3%,从政府宣传中学习的占4%,从书本中学习的占2.7%,而有78.7%的农民是通过自身实践积累种植经验,14.7%的通过自学,8%的通过向其他村民学习,5.3%的是父辈传授的技能(李华红、王昌锋,2011),了解和学习农业技术渠道的严重匮乏是贵州农村扶贫工作中轻视消除“发展性贫困”的典型表现。
总之,在我国的扶贫实践中,存在着重消除“生存性贫困”而轻消除“发展性贫困”的现象。尽管这种现象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一定的政策合理性,但对消除“发展性贫困”的长期轻视,使得我国的扶贫工作效果不尽理想,有时甚至是劳而无功。因此,在今后的扶贫攻坚阶段,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轻消除“发展性贫困”的危害
以往轻视发展性贫困的一个突出恶果,是部分贫困人口在消除生存性贫困后由于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技能和机会后而又重新返贫,这使得我国部分的扶贫工作成为一种“无用功”。据统计,1994年,我国返贫人口低于当年贫困人口存量的10%;到2000年底,这一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一;截止2010年底,我国的2688万扶贫对象中有三分之二都属于返贫人口。尤其是在2003年,我国的赤贫人口数量首次出现了反弹,新增贫困人口80万,其中陕西、河南、安徽和黑龙江四省的返贫人口总和更是超过了200万。部分地区的返贫率也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陕西省1999年以前的返贫率只有10%左右,而1999年、2000年则高达60%左右。河北省1996年的返贫率为15%,1997年为20%,1999年则超过了50%(罗利丽,2008)。虽然贫困人口返贫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疾病和自然灾害等偶然因素、贫困标准不断提高的制度因素、脱贫者大多徘徊在温饱线边缘的现实因素、脱贫产业遭遇市场风险因素等等,但摆脱生存性贫困后的个人或家庭缺乏进一步改善生活的知识、技能和机会仍是导致返贫的最重要和最根本原因。而这些返贫现象的发生基本上都可归结为长期以来我国扶贫工作中缺乏解决发展性贫困的意识、机制和措施。
轻视发展性贫困消除所导致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贫困的代际传递。其典型表现就是很多贫困家庭往往连续几代都是贫困户,这种“世袭贫困”多是因为父辈或者祖辈缺乏良好的教育、一定的遗产以及相应的社会资源。几代人之间的受教育水平常常体现出较强的正相关性,即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父母一般缺乏强烈的意识、足够的动力和充足的资源去支持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这就导致父辈或者祖辈虽然摆脱了生存性贫困,但依然长期挣扎在贫困线附近,自我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机会的缺乏不仅使其自身终生处于发展性贫困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也由于其无法为子孙们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使得子孙们也处于发展性贫困的状态,从而致使贫困代代相传,甚至贫困家庭世世代代都无法摆脱贫困的泥潭。尽管目前由于统计数据的缺乏,尚无研究表明,贫困必然世代传递以及贫困会平均在几代人中传递,但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依然是我们无法忽视的客观事实。
由此可知,由于长期对发展性贫困问题的忽视,使得我国扶贫工作中的返贫现象和贫困的代际传递现象相当严重,这些现象的存在使我国扶贫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也极大地制约着我国脱贫目标的顺利完成。因此,我国的扶贫工作要想达到标本兼治和根治贫困的目标,就必须针对“发展性贫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精准扶贫。正所谓“扶贫既要扶物质之贫,更要扶智力之贫”,而且只有扶了智力之贫,才能有效阻断“重新返贫”和贫困的“代际传递”。
二、消除“发展性贫困”的理论基础
要使贫困人口彻底摆脱贫困,必须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正如常言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经济学理论和国内外的脱贫实践都表明,要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就必须开发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这是防止贫困人口摆脱生存性贫困后又陷入发展性贫困的根本之道。
无论是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还是西奥多•W•舒尔茨(Theodore W. Schultz)的人力资本学说抑或是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的能力贫困论,都充分表明:教育等人力资源开发,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避免“发展性贫困”的有效途径。
(一)劳动力价值理论
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告诉我们,提升劳动力的价值、开发劳动者的人力资源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劳动者的劳动即劳动力商品的使用成为高级的、复杂的劳动,从而在相同时间内比其简单劳动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和价值包括剩余价值。
马克思在论述劳动力的价值构成时强调了教育和训练对劳动力价值的影响:“为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而这又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用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⑤]这意味着,提高劳动者的专业素质和发展能力,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来实现。
教育和训练对劳动力价值的影响可以通过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来理解。教育和训练可以使劳动者成为复杂劳动的提供者,而“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⑥]这就是说,通过教育和训练而掌握了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能够完成比较复杂的劳动,从而创造的价值要多倍于简单劳动。这是因为,“比社会的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对象化为较多的价值。”[⑦]
综上,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将劳动区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并深刻地分析了两者的差异和联系,指出了教育和培训对提升劳动者自身价值,增加其从事复杂劳动的机会,创造更多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重要意义,启示我们在消除发展性贫困时高度重视教育和培训的作用,注重劳动者劳动技巧和发展能力的开发和提升。
(二)人力资本学说
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学说之前,西方经济学大多将经济的增长归功于物力资本的积累和投资,而人类对自身的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舒尔茨被称为“人力资本概念之父”,他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并倡导了人力资本学说。他认为,由教育形成的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可以替代其他生产要素。他对农业生产中的生产要素替代关系进行研究后发现,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以及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可以部分替代土地的作用,从而改进农业生产,并使农民增收。他对丹麦和日本的农业进行研究后认为,1870年至1900年丹麦农业的飞速发展和当今日本农业科技水平的大幅提升都与教育密切相关。他的研究发现,初等教育的投资回报最高。因为受教育者在完成初等教育后就具备了读、看和算的能力,从而能够大幅降低农技推广的成本。这就启发我们,仅仅是初等教育对实现农业科技落地进而促进农民增收就是十分重要的。
舒尔茨还进一步指出,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超过物力资本投资收益率。他通过自己创造的“经济增长余数分析法”,测算出由教育形成的人力资本贡献了美国1929至1957年国民经济增长额的33%。此外,他还测算了1900年到1956年美国的教育投资数据,结果表明,教育收益比非人力资本收益更有吸引力,美国教育开支的增长与按美元计算的实物资本形成总量的增长相比高三倍半左右。[⑧]即,随着收入的增加,美国更愿意将资本投入教育等人力资本开发领域,因为教育投资等人力资本的投资收益要远高于非人力资本的投资收益。这说明,相比同样数量的物质资本的投入,通过教育和培训等人力资本开发所带来的效益更为可观。
总之,舒尔茨的人力资本学说不仅对分析经济增长的源泉做出了开创性的工作,而且对改造传统农业、助力农民脱贫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也给予我国的扶贫工作以重要的启示:仅仅依靠大规模的物力资本投资来拉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以使其脱贫并非最优的扶贫手段,而投资教育特别是投资初等教育等人力资源开发在消除贫困尤其是在消除发展性贫困中能起到巨大的作用,动员政府、企业、行业和个人等一切力量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等人力资本开发的投资是消除发展性贫困的明智之举。
(三)能力贫困论
阿玛蒂亚•森认为,不能单纯地以收入和资源占有量的多寡来衡量居民的贫困程度,因为这种多寡并不能反映出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运用收入所能达到的生活水平。他提出了能力贫困论,指出贫困的实质是“能力贫困”,收入低下而无法维持体面的生活只是表象,只是能力贫困的结果。因此,他主张放弃仅以个人的收入或者资源占有量作为衡量贫富的标准,而应将个人能力作为考察居民实际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
阿玛蒂亚•森进一步指出,为了摆脱“能力贫困”以争取“实质自由”,就必须增强自身的“可行能力”。他认为,贫困的实质是主体缺乏进行活动的基本能力,因此,要消除贫困就要给主体以进行活动的实质自由。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其功能性活动,“可以包括吃、穿、住、读书、看电视、社会参与(投票选举、在公共媒体上发表言论观点、上教堂做礼拜)等等”。而“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的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而且还包括各种经济和社会权益,比如说,失业者有资格得到救济,收入在标准线之下者有资格得到补助,每一个孩子都有资格上学受教育,贫困人口生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障等等。[⑨]
可见,在阿玛蒂亚•森看来,贫困是因为个人的可行能力被剥夺了,而可行能力的增强可以减少被剥夺的情况、减轻被剥夺的程度。通过提高人的可行能力可以扩展人的生产力和挣钱能力,增加收入,这反过来又能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可行能力,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因此,单纯依靠“输血”式扶贫并不能根本性地解决贫困问题,只有通过提高贫困个体自身的可行能力才能根本性地解决贫困问题。当然,教育是提高可行能力的重要手段。因而,提高“可行能力”以便争取“实质自由”的对策,就是要发展教育,大力开发人力资源,特别是“因材施教”式的人力资源开发,更能提高扶贫的效率。
三、消除“发展性贫困”的现实路径
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开发一直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家了采取一系列措施挖掘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潜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在未来的扶贫攻坚阶段,需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以从根本上解决其发展性贫困问题。
(一)人力资源开发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从国家层面来看,针对扶贫的人力资源开发,我国先后启动了“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1986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了“雨露计划”,这一计划起初主要是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实用技能培训。2005年6月正式命名为“雨露计划”,由国务院扶贫办主导。目前,雨露计划主要由四大工程组成: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助学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王金艳,2015)。这四大工程主要是通过为贫困地区的青壮年和新生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以实现异地就业,以及通过培养贫困地区的致富能手来带动该地区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
2004年,我国政府还实施了一项旨在促进贫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培训项目,即阳光工程。该工程主要是通过为贫困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开发其人力资源,使其能在非农产业或城镇中就业,以实现贫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帮助其脱贫。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2014年阳光工程升级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探索建立适合新形势下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新体系。在阳光工程的示范下,各级政府也积极响应,仅在2015年省、市、县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就超过5亿元,2014—2015年每年培训新型农民100万人。[⑩]
除了上述两项由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协同的贫困人口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外,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行动,多渠道帮助贫困人口提升就业技能,努力通过开发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来助其脱贫致富。
总体而言,我国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逐渐成为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有效地遏制和减少了发展性贫困的发生和存在。但我们也应看到,目前我国的贫困人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仍然有许多的不足。
首先,贫困人口对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很多贫困人口安于现状,有些偏远的农村地区贫困户几乎是世代贫困,他们安土重迁,在基本生活得到维持后并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参加技能培训以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另外,我国的许多针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很多贫困人口处于信息贫困状态,没有足够的机会参与这些人力资源开发项目。
其次,我国扶贫的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是政府,企业的参与度不高。无论是扶贫人力资源开发的经费,还是扶贫人力资源开发的组织实施,基本上都是由政府主导实施。各级政府也将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这种多半出于政绩需要而进行的人力资源开发往往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中会偏离初衷,人力资源开发的效果也会打折扣。我国的企业在贫困人口人力资源开发中基本上处于缺位状态,而企业是最终的用人单位,相比政府而言拥有更多的用工需求信息优势,且如果企业参与贫困人口培训,则受训人员可以在企业更加便捷和高效地接受一线生产技能训练。
最后,我国扶贫中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考核注重“量”,对“质”的重视不足。由于主要由政府推动,所以在工作考核时往往会注重在单位时间内为多少人提供了技能培训,而对受训人员接受培训后技能的提升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活改善则关注不够,这就使得部分的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成为面子工程。
(二)消除发展性贫困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扶贫工作的总要求,今后的扶贫工作应在继续解决生存性贫困的同时,着力消除发展性贫困,即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特别要注意唤起扶贫受体的积极性,积极激励企业参与扶贫,并积极发挥政府的统筹和主导作用,避免地方政府扶贫的治标不治本。
第一,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的免费义务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及时投入增量资金,努力改善学校环境和教学条件,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执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教师待遇,留住优秀教师。应在“十三五”期间普及三年高中教育的基础上,在贫困地区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免费教育年限逐步扩展至十五年。可试行对贫困地区上学的学生给予补贴,以免学生为了担负养家之重任而辍学。在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应将重点放在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和积极培育新型农民上,大力整合培训资金资源,逐步建立政府统筹主导、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产业联动效果显著的教育和培训机制。
第二,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开展教育扶贫。通过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与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院校合作,鼓励对口行业组织、优质企业与贫困地区的职业院校建立共建、共享和共赢的合作模式。探索政府购买培训教育服务等方法,激发企业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企业在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的针对性强和实效性佳的优势。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开设乡村规划建设、乡村住宅设计等相关专业,培养一批乡村规划建设和振兴的专业人才,改善乡村交通和居住环境。企业也可以根据当地和本行业的实际需要,独立创办职业学校,定向培养各类各级的实用人才。例如阿里巴巴为98%以上的国家贫困县提供电商创业就业培训课程,淘宝大学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教会贫困人口通过拍视频、做直播的方式销售农产品,这些教育和培训为贫困地区培养了大量特色农产品营销人员。仅在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这三年时间里,就有超过5500万消费者购买了贫困县的产品,全国有832个贫困县通过阿里巴巴平台销售商品,农村淘宝在贫困县培育出160个区域农业品牌,推出了486个兴农扶贫产品。此外,要进一步动员慈善组织和社会资金到贫困地区捐赠学校和投资办学,挖掘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潜力,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的教育扶贫模式值得借鉴。
第三,依法按章扶贫,保持政策延续性和动态调整。为避免“运动式”的扶贫,需将扶贫的政策和措施法律化和规章化。政府除了直接投资“扶贫教育”外,还要负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保证其贯彻落实。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基于教育的人力资源开发绝非一日之功而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教育等人力资源的开发需要有全局性的长期规划,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有顶层设计。同时,还需根据扶贫开发的进展做出适时的局部调整。力争通过长期和灵活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逐步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适应现代化农业和现代化农村的发展需要,培养出更多对我国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至关重要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林场主。
第四,拓展教育扶贫方式,提高精准扶贫效率。在着力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别是服务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的职业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针对贫困家庭的“订单式”教育扶贫。比如,对贫困地区的特困儿童、患病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由各级团组织、社会组织、村社区、妇联、有关工委、志愿者以及有能力的党员干部、退休人员及社会有识之士等组成“爱心家长”,对其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家中有劳动力却因缺乏产业知识或者技术技能的贫困户,组织农技校和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实施“师对生”的现代学徒教学;对因残疾致贫的贫困户,采取“职特一体”式教育,助其自理自立。
总之,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教育等人力资源开发扶贫既可扶知,又可扶智,还能扶志,最具可持续性,不仅可以有效地遏制重新返贫,也可从根本上斩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链条。因此,在扶贫的攻坚阶段,必须大力实施教育等人力资源开发扶贫,充分发挥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带动性作用,以从根本上消除发展性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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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s of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Eradicating Developmental Poverty——Theoretical Basis and Realistic Path
BAI Xue-qiu YU Zhi-li
(School of Marxism, Peking University 100871)
Abstract:The precision in poverty alleviation in China has already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but there exists a tendency that people values eradicating survival poverty rather than eradicating developmental poverty, which result in the problem of returning to poverty and 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of poverty. Based on Marx’s labor value theory and human capital theor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key role of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eradicating developmental poverty and proposes policy suggestion to eradicate developmental poverty against problem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Keywords:developmental poverty; human resources; intellectual poverty alleviation
[①]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版,第368页。
[②] 贵州省统计局. 2017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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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版,第346页。
[④]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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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德]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0页。
[⑥] [德]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8页。
[⑦] [德]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
[⑧] [美]西奥多•W•舒尔茨,《人力资本投资》,蒋斌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34页。
[⑨] [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2-63页。
[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18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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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经济研究》201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