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说明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继续实施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考核者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 信仰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申请(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者,须在申请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报名申请
1.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5日周一12:00至12月7日周五12:00期间
(2)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10日周一17:00前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我院教务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三年内(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起向前推算,即三年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应为2018年12月7日)的英语水平证明(至少一项)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①北京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以上;(2019年1月5日,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我院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
②TOEFL成绩 90分及以上;
③雅思(A类)成绩6.0分及以上;
④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⑤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外语为英语以外的小语种(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1月5日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参加2019年1月北京大学英语水平考试的申请人请在报考登记表的英语情况说明中备注。待考试后,学院会自行核查考分。
网报成功后,所有申请材料请按照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并于2018年12月10日17:00前寄达或送达,逾期送达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送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314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王老师、冯老师收。联系电话:62757130,62754792。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并在信封上注明,考博材料。
注意:
1.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部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2. 报考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七个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
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仅招收非定向培养、转档、全日制类别考生。
三、考核与评价
(一)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将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审核,就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确定申请者是否进入复试。
(二)复试
1. 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2. 2月底3月初在我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笔试名单、复试笔试时间等详细信息,复试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旬,按学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七个专业):专业课(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考察考生对于相关重要文献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
(2)政治经济学专业:专业课(经济学原理,含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3)科学社会主义专业:专业课 (含科学社会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 复试笔试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复试面试,复试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复试面试内容: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受教育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面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
博士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外语成绩不再计入总分,复试笔试、复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10)62757130;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五、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导师的介绍。
3.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本说明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北大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7130,(010)62754792。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0月12日